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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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保卫处 作者:范砚宇日期:2019-03-26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单位:

近期江苏省发生了“3·21”响水化工企业爆炸特大安全事故,造成极其严重生命财产损失。校内时有因未灭烟蒂丢弃于引燃垃圾桶、违规使用烤火电器具引燃办公家具等火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校内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涉校涉生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消防安全提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无法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

二、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个人安全意识。尤其是学生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等违规电器具、电瓶车在楼道充电等现象屡禁不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各学院总支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教育处理。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防患未然行动始于足下!



党委保卫部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