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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大气科学学院教工党支部赴邛崃红军纪念馆参观学习

来源:大气科学学院 作者:尹欣  日期:2017-11-03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本网讯】11月3日,大气科学学院教工党支部成员赴邛崃红军纪念馆寻访革命遗迹,重温红色之旅,开展了一次有意义的革命教育活动。

邛崃红军纪念馆,是1935年11月,长征途经邛崃的红四方面军之一部在邛崃西部山区战斗生活,建立地方政权的遗迹;是红军、地方武装、地方政权开会、办公的地方。红军碑亭陈列红军石刻标语23块(条),由张爱萍将军题写“红军亭”三字,门墙上镌刻着由徐向前元帅题写的“红军长征纪念馆”七个大字。一组题为“悲歌与壮举”的红砂石浮雕,表现了红军在邛崃艰苦的战斗历程。陈列大厅用300多幅照片,200多件文物和大量文字、图表介绍了邛崃地下党、抗捐军、红四方面军以及川康边人民游击队的英勇业绩和前赴后继的革命精神。

通过重温红色之旅,同志们深刻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纷纷表示,一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践行“两学一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革命先辈的革命精神融入到现实生活和工作中。

参观学习后,按照本学期的政治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由教工支部书记韩琳老师带领全体党员教师集中学习了教育法相关知识,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共十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共八章)的具体内容展开,并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章“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等内容。

高校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而教育法是我们教师行为的基本准则,高等教育法是我们的行动指南。通过学习,教师党员对以上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对依法治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参观红军纪念馆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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