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6】34号)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开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学生工作处按各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册进行发放。请各学院及时造表,交至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由助学中心汇总后将领款名册交至计财处统一通过银行卡划拨给各研究生。
1.相关学院统一填写《_年_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册》。名册生成后,请各学院在本学院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义后于每月15日之前将纸质文档(盖章签字)和电子文档(zxzx@cuit.edu.cn)报送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如有疑问请致电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电话:028-85966380。
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均为本人中国银行的卡号(不能是信用卡)。
3.助学金不能冲抵学费,并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每月按时统计并报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册至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
4.参评学生必须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葡京新集团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审查其资格,如发现上报名单中出现研究生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取消其在校期间一切参评奖项并予以追回。
附件:1.《_年_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册》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8日